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》的通知 黑财建〔2025〕57号
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》的通知 黑财建〔2025〕57号
各市(地)财政局、住建局,大庆市城管局:
为贯彻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”的决策部署,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,日前,财政部办公厅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》(财办建〔2025〕11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了2025年“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”等事宜。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,现将该《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地高度重视,在确保符合国家申报要求的基础上,做好申报各项前期工作,并于4月20日前将冠以经市(地)政府同意字样的申报文件(含实施方案和相关材料)报送省财政厅、省住建厅,逾期未申报的市(地)视为自动放弃。省财政厅、省住建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择优向国家推荐。
省财政厅联系电话:0451-53608949;
省住建厅联系电话:0451-53644812。